办理《劳动手册》须知
一、办理对象应履行的义务:1、应具备的资格、条件:户口在本街道的失业人员(男性16岁-60岁,女性16岁-50岁)和闲散人员(男性16岁-50岁,女性16岁-45岁)。2、需办理的手续:(1)查看本人档案是否到劳动服务所。(2)随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两张一寸照片及企业退工通知单。(3)填写劳动力登记表(内容填写准确,字迹端正,简历从中学开始填起)。
二、办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:根据转来的档案,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并给予填写劳动力登记表,在一周内办妥《劳动手册》。
三、承办部门:劳动服务所(枣阳路251弄99号甲)负责人:王行可经办人:沈羊娣
四、接待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15下午1:30-4:30
五、联系电话:625419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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